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作者:
2017年06月18日 14:47
浏览量
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在2017年继续设立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现将申报和推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第十六届)设立:
1.青年教师基金95项,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学科设置和名额分配见附件2;
2.西部高校青年教师基金10项。资助经费同青年教师基金。资助对象为在西部高校工作的青年教师,不单独组织申报,由理事会暨顾问委员会依据同行专家评审结果在申报项目中遴选,要求研究者具有发展潜力,课题与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3.青年教师奖100名。其中一等奖5名(自然科学类3名,人文社会科学类2名),奖金为人民币50,000元;二等奖15名(自然科学类1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5名),奖金为人民币30,000元;三等奖80名(自然科学类50名,人文社会科学类30名),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
二、接受申报和推荐时间
2017年3月1日-3月30日。
三、申报和推荐名额
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的通知,我校可以申报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2项,可推荐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名,不可超报。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可各申报青年教师基金项目2项,青年教师奖文理科不限额申报,然后进行全校评审,最终确定我校上报情况。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年龄限制:35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申报者和被推荐者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五、提交纸质申报文件及材料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7年版)》2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申请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7年版)》一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推荐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并提供被推荐人3-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或教材,如被荐人有获得省部级奖励的,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网上申报程序
1.请各申报人自2017年3月1日起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51.90.194/hydjj),认真阅读“通知公告”中的《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奖励申报平台操作手册》,并从“模板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书模板,按照模板《操作手册》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到材料打印好后报送到社科处。经评审确定后,通知相关申报人
使用给定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后完成数据上传。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7年版)》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7年版)》等材料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旧版本作废不予接收;
七、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1.申报者须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缺一不可;
2.每个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或推荐书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须报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同意并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加盖学校公章(公章须为原件,不可复印);
3.2017年版《申请书》或《推荐书》中增加了申报人所在大学(学院)党委评价意见的考核内容,各校(学院)党委须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表现进行考核并填写意见。评价意见须报该校(学院)党委书记同意并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加盖党委公章(公章须为原件,不可复印);
4.申请书、推荐书请按项目装订成册,不得分离;
5.所有项目皆不接受高校教师个人申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大伟,联系电话:86180567,电子信箱:skc@sdnu.edu.cn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学科设置和名额分配方案
社科处
2017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