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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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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2017年06月18日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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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7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重点项目是指以课题组为依托,以解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3.一般项目分为A类项目(资助经费项目)和B类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二、推荐方式

(一)2017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推荐。根据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以及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教育厅给我校人文社科资助经费项目的限额为13项,自筹经费项目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共5项

(二)每所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限推荐重点项目1项,且包含在学校推荐限额内。

三、推荐条件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可望取得预期成果。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项目推荐经费额度实事求是,预算合理。

5.自筹经费项目应提供出资证明。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

8.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9.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限。

四、推荐要求

(一)按照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推荐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项目须不少于推荐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二)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今年继续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

(四)为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精神,鼓励高校在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

(五)根据《关于贯彻国发〔2016〕1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30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在文物保护传承、挖掘内涵、合理利用等方面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保护传承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的重要作用。

(六)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推荐的课题,已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推荐程序

(一)学校初评

学校将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校内项目初评。项目申请人请从该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并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A)》、《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B)》各1份,并于3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社科处,用于校内初评。各学院需同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skc@sdnu.edu.cn。

(二)网上填报

今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推荐。通过学校初评的项目,社科处将分配项目负责人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通过推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通过工作平台,重新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A)》、《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书(B)》,同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推荐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邮箱:sduservicems@sdu.edu.cn,技术交流QQ群号:462847978。

推荐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到3月23日。

(三)网上审核

推荐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后,社科处将对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上报。

六、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推荐书(A)》(2份)、《推荐书(B)》(一式3份),分别连同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其中《推荐书(A)》附件材料中的 “自筹经费项目出资证明”须提供原件。上报的材料必须是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在线打印,之前提交的用于校内初评的材料不能作为最终上报省教育厅的材料。

(二)报送时间

社科处受理最终上报材料的时间为3月23日。过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顾大伟

联系电话:86180567

电子邮箱:skc@sdnu.edu.cn

附件:1.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

3.单位申报汇总表

社科处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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