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群教授做客第1330期weide1946伟德——弱人工智能的道德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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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5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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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下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与社会科学处联合举办的第1330期weide1946伟德于长清湖校区正德楼430会议室开讲。本次大讲坛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龚群担任报告会主讲人,作题为“弱人工智能的道德地位”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会由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史家亮主持,百余名学院师生参加此次讲坛。

报告会伊始,龚群教授以人工智能的概念为切入点,结合人工智能的发展现状和自身特性,指出人工智能领域存在三种不同层级的区分,即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和超级人工智能,其中能够深度学习的弱人工智能,属于一种需要认真研究的行为新类型和伦理新类型。龚群教授指出,从理论层面深度研究弱人工智能以及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所提出的伦理问题,对于解决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困境,引导人工智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紧接着,龚群教授围绕“弱人工智能的道德地位”这一主题,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具体阐释:第一,从自主性与行为责任归属来看,弱人工智能体虽然具备某些类人自主行为的人工理性,但是不具备返身性思维的能力,因此不可能建构起道德责任意识。同时,如何使弱人工智能承担道德责任以及享有相应的权利仍然值得人们进行深入思考。第二,从意向性、意识与行为来看,弱人工智能虽然可以模拟人脑的知觉活动,可以按照程序逻辑和深度学习算法作出相应的自动判断,但仍然不可能产生类似人的活动意义、自我意向性意识等维度的精神意义和行为活动。因此,弱人工智能体不能被看成类似人一样的道德行为者。第三,从道德行为者的评价标准来看,弱人工智能体虽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但其并不具有道德行为者的基本要素,因而无法作为承担责任的主体来行事。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表明,类似于具有人类理性和情感的强人工智能将在弱人工智能的不断进化中出现。
本次报告会,龚群教授围绕“弱人工智能的道德地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解读,内容丰富,逻辑清晰,极具前瞻性和启发性,激发了学院师生对弱人工智能的道德地位以及伦理学未来发展方向的思考,对于学院的学术研究和良好学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主讲人简介】
龚群,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撰稿:苑仁旺
审核:史家亮 潘 磊
供稿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