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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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8日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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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省评奖办公室已经下发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和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因故未申请过参加评奖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没有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且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引用200次以上(网络引用不计)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作者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流程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成果发布、查新、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专家会议评选、拟获奖成果审读、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重复率检测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申报者从附件中下载“介绍信”,填写完整,到社科处签字盖章后,到学校图书馆检测,费用由社科处统一支付。省评奖办将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超过规定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对拟获奖成果重点核查,超过规定的,取消获奖资格。以上两种情况均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并取消五年参评资格。
2.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成果内容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填报内容:一是作者基本情况;二是成果基本情况;三是成果原件电子版;四是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电子版。外文类论文还需要报全文的中文译文,外文类著作需要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的中文译文。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并写清申报渠道。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11个学科组。填报不准确者,省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3.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4.成果发布
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5.成果查新和著作验证
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需在经省评奖办竞标确定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申报者下载查新表格,按查新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机构中的任一家。由查新机构将查新报告书反馈至申报者邮箱,同时将纸质报告盖章后报送省评奖办。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进行查新;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进行查新,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查新成果报送]。著作申报者还要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
6.书面材料报送
通过审核的成果,申报者下载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备好成果原件、参评成果反响情况等相关材料,按时报送社科处。
书面材料报送一览表:见附件
三、有关时间限定
1.成果网上申报时间
2017年4月10日0时至5月20日24时(逾期网络申报系统关闭)。
2.学校收审书面材料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7日(学校需要初评,请申报者务必按时)。
四、其他事项
1.评奖实施细则、评选表、查新方式方法、查新表、已查新承诺书、推荐单位评选意见表、论文著作重复率检测需提交材料说明等请见附件。
2.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联系人:顾大伟,联系电话:86180567,电子信箱:skc@sdnu.edu.cn
附件四:4.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方式方法说明
附件五:5.山东省第三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论文、著作类)
附件六:6.山东省第三十一次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查新表(课题类)
社会科学处
2017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