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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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8日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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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函〔2013〕3号)要求,2015年2月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将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现转发《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附件三)。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按照文件要求的相关格式统一报送。科研论文(一式5份)、论文申报书务必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学校社科处,同时将论文、申报书电子版发至skc@sdn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顾大伟 86180567
高景海 86180030
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网络中搜索“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自行下载。
附件一:参加对象
论文报告会参加对象为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包括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师、普通高校专业艺术院系和艺术师范类专业的教师、专业艺术院校教师、高等职业院校艺术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有关教育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
附件二:报告会的重点
论文报告会重点关注以下方面:艺术教育对于“立德树人”的独特价值研究;艺术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研究;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途径与方式研究;高校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的研究;公共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公共艺术教育特色课程研究;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发挥高校优质资源辐射作用,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惠及全体大学生课外艺术活动模式研究;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研究;高校艺术教育专业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艺术教师研究。
附件三: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点击下载)
社会科学处
201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