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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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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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有关单位:
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山东省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本次评奖仍按省级学会、市(大企业)社科联和社会渠道申报。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
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二、 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仍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成果查新验证、专家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
三、 申报时限
本次成果评选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请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申报。
1. 网上登记和成果展示时间
2011年4月10日0时至4月30日24时整,只在此期间开放服务器,过期将不再受理。
2. 我校书面成果报送时间
2011年5月3日至5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 其他事项
1.本次评奖的具体通知、有关说明、实施细则、申报流程等请详见《关于山东省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社科奖字[2011]1号)、《关于第25次社科奖申报的有关说明》和其他相关附件。具体通知和相关附件可从http://pj.skj.gov.cn/ChannelShow.aspx?ID=8下载查询,也可从社科处网站该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2.本次评奖较往届增加了社会渠道“匿名评审”程序,请申报者按照要求,提交匿名成果材料。
3.请申报者按照省社科奖评选委员会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多报送1份,以备社科处留底存档使用。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86180104。
附件1:社科联评奖系统
附件5:《山东省社会科学评奖申报登记表》填报说明
附件7:关于第二十五次社科奖的申报说明
附件8:参评著作如何查询CIP核字号
社科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