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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通知

作者:

2017年06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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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有关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鲁教科字[2011]6号)和《关于申报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鲁教科字[2011]7号),现将申报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科特色突出。研究基地必须是我省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和发展潜力大的新兴学科,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在既定的学科研究领域内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优势。

2.队伍结构合理。具有在国内颇具影响的学术带头人,能吸引一批与本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省内外著名专家和学者。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应占研究队伍的三分之一,并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已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

3.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声誉,能够组织全国、全省性学术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重大科研任务。

4.科研条件良好。拥有固定的办公研究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办公设备、图书资料等。学校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支持基地的发展,除保证必要的日常科研经费外,每年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资金支持。

5.管理措施到位。具有学科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申报要求

(一)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平台均可申报。根据教育厅的限额要求,作为省属高校我校可以申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2个。申报超过2个的单位需要在单位内进行排序,然后报送到社科处。

(二)“十一五”终期评估验收良好等次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可以继续申报。国家级、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不再参加申报。

(三)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要求和申报条件,对所申报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进行科学论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13日前,将《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统一报送到学校社科处。

联 系 人:顾大伟,联系电话: 86180104。

附件:申请书.rar

社科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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