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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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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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以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这个重点,切实发挥我省教育科研的理论先导、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作用,使我省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科学地制定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服务,为基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事业服务,把科研兴教真正落到实处,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山东省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以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高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促进学科建设,形成精品力作;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重大(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人要求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信誉。主持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次课题申报。
四、《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所列的项目和研究内容,主要是为设计课题提供一定的方向和范围,申请人在申报课题时应当参考本《课题指南》,认真地科学地设计确定课题,可以直接选定《课题指南》中列示的课题,同时鼓励申请人根据我省及国家需要自拟课题名称,提出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五、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组会议评审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专家评审结果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通知。
六、本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七、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0项,申报超过2项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本单位内部的申报排序表。
八、请各单位于2011年9月13日前将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申报书电子稿报送至学校社科处。
申请人上报材料时,每项课题须同时交纳课题评审费300元。
《课题指南》和《申报评审书》可以从山东省教科所网站下载,也可直接从社科处网站该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顾大伟,联系电话:86180567,电子信箱:gudawei@sdnu.edu.cn
社科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