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十二五”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作者:
2017年06月18日 14:33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是提升科研水平的重要平台。到目前为止,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已设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山东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强化建设研究基地。基地建设对于凝练学术方向,整合研究资源,汇聚优秀人才,集中联合攻关,培育高层次项目,产出高水平成果产生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校科研创新平台体系,经研究,学校决定设立一批“十二五”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十二五”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面向全校进行申报。
2.已经是部级、省级、厅局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不再参加校级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学科特色突出。研究基地必须是省内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或发展潜力大的新兴学科,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在既定的学科研究领域内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优势。
2.队伍结构合理。具有在省内颇具影响的学术带头人,能吸引一批与本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省内外著名专家和学者。高级职称研究人员数量应不低于研究队伍的四分之一,并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已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
3.科研实力较强。科研整体水平居省内先进地位,在省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声誉,能够组织全省性学术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十一五”以来,独立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4.科研条件良好。各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支持基地的发展,除保证必要的日常科研经费外,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5.管理措施到位。具有学科建设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和申报条件,对所申报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二)本单位内部申报数量超过两个的,单位内部应预先排列顺序。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山东师范大学“十二五”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表格可从社科处网站下载)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1311520652@qq.com
联 系 人: 刘 浩 顾大伟
联系电话: 86180032 86180567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