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新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题和对在研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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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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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文社科研究的总体实力,提升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级各类项目顺利开展研究,提高结项率,推出更多优秀成果,经研究决定加强对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2011年度新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开题工作
根据山东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山东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2011年开始,全部实行开题报告制度,要求在立项通知书下达三个月内(9月30日之前)组织同行评议专家进行开题,同行评议专家不能少于三人。请新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尽早组织开题,并提前一周同社科处联系,社科处将派专人参加开题报告会。《山东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题报告》电子版可从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
二、 对在研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1.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教育学单列学科项目,不含2011年新立项的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在研国家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468/15020606.html)要求,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在研人文社科研究纵向项目年度检查表》(以下简称《年度检查表》,附件1),于11月20日之前报送至社科处。
2.对在研的省部级项目(不含2011年新立项的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含专项)、全国教育科学部级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等中央部委下达的纵向课题和山东省社会规划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年度检查表》,并于10月20日之前报送社科处。
3.对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含2011年新立项的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10日前将《年度检查表》报送到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顾大伟,联系电话:86180567.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