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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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审2011年我校人文社科青年教师个人学术专著资助出版基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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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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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中心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科青年教师个人学术专著资助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近期将启动人文社科青年教师个人学术专著资助出版基金工作。为做好2011年度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资助的青年教师个人学术专著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教师撰写的人文社科类个人学术专著,知识产权、学术道德不存在争议;
2.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或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3.作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已经取得博士学位;
4.未受到其他各级各类项目资金资助。
二、资助标准
1.本年度资助六部(六人),每人限报一部;
2.资助金额:每人每部5000元。
三、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准备好下列材料交所在单位
1.填写《我校人文社科青年教师个人学术专著资助出版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
2.出版的专著一本或出版合同书、书稿完整清样各一份;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各学院、中心进行初评审,排出顺序,并填写学院、中心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 刘 浩 顾大伟
联系电话: 861 80032 861 80567
社会科学处
2011年10月26日
附件2:
学院、中心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