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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17年06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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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文件(鲁艺奖发[2012]1号)精神,第五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艺术类)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泰山文艺奖”是经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奖,由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奖(证书、奖金)。评奖包括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电影、电视、民间文艺、艺术理论研究等12个门类。有关评奖工作的参评条件与标准,奖项类别、数额及奖金,评选程序与方法及相关表格可登陆山东艺术网(http://www.sdwenlian.com/taishanwenyijiang/)查询下载。
望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第五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门类评奖细则的要求,认真、严肃、规范地组织好作品推选工作,并于2012年6月7日(周四)下午下班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办公楼二层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80020 86180021
联 系 人:崔勇
党委宣传部
2012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