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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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第二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17年06月18日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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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各单位:
山东省第二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本次评奖可按省级学会、市(企业)社科联和社会渠道三种形式申报。省级学会和市(企业)社科联经初评后向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申报。学会会员和非学会会员均可通过我校社科处进行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参评成果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费用:学会和市(企业)社科联初评后报送的成果申报费:文章类80元,著作类150元,特殊形式成果另加50元。
社会渠道直接申报的成果申报费:文章类100元,著作类200元,特殊形式成果另加50元。
四、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成果需按要求上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成果原件(一式三份)。申报成果支持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一式二份)。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评奖实施细则、评审表均可从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sd-skl.gov.cn/)或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查询。
我校社会渠道的成果申报时间为2008年3月10-1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86180567
社科处
2008.01.08
附件1、评奖实施细则
附件2、
成果评审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