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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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8日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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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日前,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关于开展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鲁高教会【2009】1号),决定开展首次山东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并遴选部分优秀成果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评选与表彰。根据通知精神,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下列论文或专著可以申请推荐参评:
1、在各省级高等教育学会、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分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分会)、高等学校编辑出版的高等教育研究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有关高等教育研究论文。
2、集体或个人在国内出版社公开出版的高等教育研究专著(不含论文集)。
已获得国务院部委级(及以上)研究成果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申报条件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项目内容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项目有一定社会价值,能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起促进作用;对高等教育的科学决策有参考价值;
4、项目内容观点鲜明、文字流畅、条理清楚。
三、申报办法
1、以学院或总支为单位集中申报,各单位限报参评论文3篇、专著1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填写上报《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推荐表》1份(附件4)。
2、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首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申报表》(附件3)。
3、申报者须提交《申报表》纸质件和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各一式6份、《申报表》电子版。
4、申报者须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社科处。
联 系 人:周 静 联系电话:86180104
电子信箱:zhouj@sdnu.edu.cn
宣传部 社科处 科技处
2009.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