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分布情况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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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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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国家社科基金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决定近期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分布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本次统计范围涵盖高等院校、社科院、党校、党政机关和军队五大社科研究系统。具体范围包括:(1)全日制本科以上普通高校、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社科院和党校、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所属社科研究机构和军队系统重点社科研究单位(参见表1和表2)。(2)民办本科以上高校和民办重点社科研究机构。
2、本次统计的学科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等三个国家社科基金单列学科。管理学可归并到应用经济和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统计。
3、本次统计的社科研究力量主要是指:在职和已退休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专门从事文科科研和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包括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兼职人员一律在原单位统计。民办高校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只统计在职人员。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社科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分三种表格,我校各单位只需要填报前二种。表格可在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或社科处网站下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社科处。社科处统一汇总后报山东省社科规划办。
2、报送社科处的材料包括:(1)《XX学院(中心)社科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在职研究人员和退休研究人员纸质表格各一份。(2)与上述纸质文本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本(一律采用Excel文件格式),电子文本请统一发送电子邮件至zhouj@sdnu.edu.cn.并在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中心)社科统计表”字样。
3、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请于2009年6月29日之前将统计数据报送社科处。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86180104.
社科统计工作是全面反映我校人文社科研究力量的重要途径。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社科处
2009.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