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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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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优秀科普资源征集评选和科普资源开发项目申报活动的通知

作者:

2017年06月18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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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资源开发的积极性,推进“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的实施, 山东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优秀科普资源征集评选和科普资源开发项目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科普资源征集评选

(一)征集范围

1、时段: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种类:科普图书、挂图类;科普音像制品类;科普文艺作品类;科普展览类。

(二)评选标准

1、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科普特色明显。

2、科普资源形式活泼、内容丰富,便于传播和共享。

3、公众喜闻乐见,受众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效益明显。

4、知识产权明晰,不存在产权争议问题。

(三)奖项设置

1、奖项按照以上四大种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2、奖励名额根据上报科普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确定。

(四)评选办法

1、省科协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山东科技报社科普研发中心,负责科普活动的具体实施。

2、省科协对获奖科普资源进行表彰,颁发“山东省优秀科普资源奖”获奖证书。获一等奖科普资源,省科协将推荐参评全国优秀科普资源。

3、对获奖科普资源,省科协将酌情资助进一步开发,用于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纳入“山东省科普资源库”,标注“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科普资源”字样,并向社会宣传和推介。

二、科普资源开发项目申报

(一)项目范围

科普图书、科普音像制品、科普动漫作品、科普挂图/海报、科普展览、科普展品等。

(二)申报条件

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三)资助经费

省科协对审定通过的项目提供部分资助经费,资助经费数额由省科协科普资助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报经省科协审批后确定。

(四)项目时间

资助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成果使用

1、科普挂图/海报为省科协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的公益性科普项目。成果的著作权除署名权由双方共享外,均归属省科协所有。

2、科普图书、科普音像制品、科普动漫、科普展览、科普展品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提供相关成果用于省科协开展的公益性科普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参加优秀科普资源评选要填写《山东省优秀科普资源征集评选申报表》(附件一),上报打印稿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并提交科普资源实物三份(套)和电子版材料,不宜提交实物的,需提交科普资源的图片、简介、展示效果说明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申报科普资源开发项目要填写《科普资源开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上报打印稿一式四份及电子版。

(二)我校社科类参评作品和申报材料,请与10月12日前报送至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报送至评选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留好申报材料底样,上报材料恕不退还。

(四)附件一和附件二均可从社科处网站该通知中下载。

联系人:顾大伟 联系电话:86180104 电子邮箱:ggdawei@163.com

社科处

200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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