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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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31日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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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每三年评选一次,是我国人文社科领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奖项,它对于提升我校社会声誉和学术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工作尚未启动,但教育部社科司已将其列入2018年工作要点,为了更加充分准备申报材料,提高我校申报质量,现提前布置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拟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间范围及成果类型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有以下成果的老师请积极做好申报准备:
1.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2.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3.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省部级以上领导人批示的研究报告。
二、材料准备
1.参考附件1《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准备文字材料。
2.做好评审表中要求的各项支撑材料(如成果引用、转载、采纳情况、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收集整理。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1日—6月20日,请各学院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们积极申报该奖项,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附件,填写申报书并准备佐证材料。
2.2018年6月21日—6月22日,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著作类成果请提交1部著作原件,论文类成果请提交2份复印件(含封皮、目录和全文),研究报告类请提交2份复印件;供初评专家参考。评审表电子版发邮箱 skc@sdnu.edu.cn。
3.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社会科学处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依据评审要求进行主观赋分,专家赋分作为学校限项推荐的依据。
4.2018年7月,社会科学处召开预申报情况通报会,集中反馈申报意见,老师们根据申报意见进行修改。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社科处联系。联系电话:86180030、86180031, 联系人:李明菊、王增福。
社会科学处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审表.docx
附件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实施办法.doc
附件3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答疑.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