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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4年05月13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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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拟于5月份集中组织一次2023年之前立项的山东省人文社科课题的结项工作,现就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条件

  课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2)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3)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有证明材料)。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时,均应标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二、结项程序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公室拟于5月份集中组织一次2023年之前立项的山东省人文社科课题的结项工作,请符合结项条件的课题负责人,将结项材料于522日(周三)前,报送学校社科处。学校将结项材料集中报送省人文社科课题管理办公室,由课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结项鉴定。如果5月份无法办理结项,9月份还会集中组织一次结项工作。

三、结项材料清单

1.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意见”处填写“同意”。

2.《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或者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经费决算部分请联系财务处签字盖章;“工作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处请填写“课题研究工作符合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达到原计划要求;不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同意申请结项”。

3.经费收支明细表1份:请通过财务系统打印,并加盖财务公章。

4.发表/出版成果原件:1份;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成果提交批示证明复印件(彩印)1份。

5.发表/出版成果复印件:一式3份。

6.课题成果内容简要:8000字以内;一式3份。

7.课题立项书复印件:1份。

8.如课题已过应结项时间,请同时报送延期申请:一式3份;“延期原因”处课题负责人本人签字,落款时间空着;“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处 请填写“课题延期原因属实;同意延期;我单位将督促课题尽快完成结项”,落款时间空着。

请将所有材料存装于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请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山东师范大学+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编号”,压缩后,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四、其他事宜

学校材料受理联系人:李明菊;联系电话:0531-86180030  86180052

材料收取地点: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8办公室;长清湖校区文昌楼409办公室。

电子信箱:skc@sdnu.edu.cn


附件:

1.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申请书

2.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

3.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24513




附件1: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申请书.doc
附件2: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坚定结项书.doc
附件3: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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