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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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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31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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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已经启动,自411日起受理申报。现将我校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选题以《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分为重大招标项目(新增)、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1.重大招标项目。须按《课题指南》选题申报。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成果为高水平中文专著(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

2.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课题指南》选题作为课题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直接按选题申报,也可在选题方向下结合自己研究专长自拟题目。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2024325日)

四、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项目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校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省聘任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申报。

2.我校共可申报144项,该指标系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根据我校近三年的省社科项目立项数、2023年申报基数以及2023年度国社科项目立项数(按1:1匹配)计算得出。为鼓励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经研究决定,我校同样参照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项目立项情况给学院匹配推荐项目(匹配项目数单独给相关单位反馈),匹配的项目请各单位单独列出,将不参与学校评审,直接报送省社科工作办。匹配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不必排序,列出一览表,报送社科处,学校组织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根据省社科工作办要求,推荐名额中青年项目比例不低于30%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4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3)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5.申报项目《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他事项

1.省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申报项目需经学校统一组织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3.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申报书填写时,请留意: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年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重大招标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重大招标项目需预算50%间接费用)。学科分类请根据课题指南中的学科分类规范填写,所在单位填写山东师范大学。

4.各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等工作。申报材料模板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报统计表(附件3)和配套项目统计表(附件5)各1份,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统计表”“XX学院配套项目统计表”。

2)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从申报系统导出版)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律用电脑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请调整导出表格中已有的审核意见,保证格式美观大方。若没有审核意见请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荣誉保证。同意申报。”电子版命名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书”。

3)审查合格的《活页》(附件4)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律用电脑填写),电子版命名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5.我校集中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422日。为便于材料审核,419日集中在千佛山校区收取申报材料;422日集中在长清湖校区收取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在截止时间内完成网络系统填报、电子版材料导出、排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统计表、申请书和活页均放在一个文件夹中,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4山东省社科规划申报材料”。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菊

联系电话:0531-86180030 86180052

材料收取地点: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8办公室;长清湖校区文昌楼409办公室

电子信箱:skc@sdnu.edu.cn


附件:1.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5.2024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配套项目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4331



附件1.2024 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pdf
附件2.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4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5.2024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配套项目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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